一、期权合约概述与发展历程¶
🏺 寓言故事 —— 《花钱买选择权》¶
阿智在官赌坊里赌大米,但他发现了一个问题:万一三个月后大米跌价,他按约定价买入岂不吃亏?他想:要是有一种赌约,涨了我就按约定价买,跌了我就放弃不买,那该多好!
于是赌坊推出了一种新赌约——选择权契约。
选择权契约的规矩¶
阿智付给赌坊一笔小钱(叫权利金或期权费),买了一份契约:三个月后,如果大米涨到一两五以上,阿智可以按一两五的价格从赌坊买大米;如果大米跌到一两以下,阿智可以放弃不买,损失就是那点权利金。
在这个契约里: - 阿智是买方(多头),他有权利、没义务——想买就买,不想买就算; - 赌坊是卖方(空头),他有义务、没权利——只要阿智想买,赌坊必须卖; - 约定的价格一两五叫执行价格(或行权价格); - 阿智付的那笔小钱叫期权费(或权利金)。
与远期/期货的区别¶
远期和期货的买卖双方是对称的:涨了买方赚、卖方亏,跌了买方亏、卖方赚,盈亏幅度一样。但期权不一样——
- 买方(阿智):亏损有限(最多亏光权利金),盈利可能无限(大米涨得越多,他赚得越多);
- 卖方(赌坊):盈利有限(最多赚权利金),亏损可能无限(大米涨得越多,赌坊亏得越多)。
这就是期权的非对称性。
发展历程¶
选择权契约古已有之,但现代标准化的期权交易始于1973年美国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中国则在2015年推出了首个场内期权——上证50ETF期权,随后沪深300ETF期权、股指期权、商品期权陆续上市,品种越来越丰富。
📖 原文定义
期权合约(Option Contract)是指赋予期权买方在规定期限内按双方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资产的权利的合同。约定的价格被称作执行价格(Exercise Price)或行权价格(Strike Price)。
期权合约与前述远期合约和期货合约的不同之处在于,远期合约和期货合约的买方和卖方的盈利与亏损的幅度对称,该交易的预期价值为零。期权则不同,它允许买方从市场的一种变动中受益,但市场朝相反方向变动时也不会遭受更多的损失。这意味着期权交易双方的收益和风险并不对称,期权买方可能获得的盈利随标的价格等因素变化而变化,可能承担的亏损是有限的(以缴纳的权利金为上限)。买方为获得这种权利需支付一定费用,即期权的权利金,亦称期权费。期权卖方可能获得的盈利是有限的(以收取的权利金为上限),可能承担的亏损随标的价格等因素变化而变化。
期权的盈亏特性为非线性,需要同时关注标的价格涨跌、波动率变化以及剩余到期时间,通过不同类型合约的组合使用,可实现更多样且立体化的收益曲线。期权交易中,只有期权卖方需要缴纳保证金,其保证金一般按照非线性比例收取。
💡 对应点
| 故事元素 | 概念对应 |
|---|---|
| 选择权契约 | 期权合约 |
| 阿智(买方) | 期权买方/多头 |
| 赌坊(卖方) | 期权卖方/空头 |
| 有权利、没义务 | 买方特征 |
| 有义务、没权利 | 卖方特征 |
| 约定价格一两五 | 执行价格/行权价格 |
| 付的小钱 | 期权费/权利金 |
| 买方亏有限、赚无限 | 非对称性 |
| 卖方赚有限、亏无限 | 非对称性 |
📝 来源:科目二 · 第六章第四节 · 一、期权合约概述与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