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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环节纠纷

📜 寓言故事 —— 《老周的投后风波》

老周在城里开了间钱庄,投了三家铺子——绸缎庄、茶行、瓷器作坊。投完银子后,老周觉得万事大吉,把三家铺子的事抛在脑后,每天只在钱庄里喝茶看报。三个合伙人——赵老爷、孙先生、钱掌柜——偶尔来问铺子的情况,老周总是摆手:"投都投了,等着分红就行。"

一年后,赵老爷路过绸缎庄,发现掌柜换了人,新掌柜把老主顾得罪了大半,绸缎庄的订单骤减。赵老爷急冲冲来找老周:"老周,绸缎庄出大事了,你怎么不管?"老周挠挠头:"我……我忙着呢。"孙先生也来说:"茶行的租子涨了,利润薄了,你知不知道?"老周摇头。钱掌柜更急:"瓷器作坊烧坏了一批货,亏了不少,你去看过吗?"老周还是摇头。三个合伙人围坐在钱庄厅堂里,脸色铁青。赵老爷拍桌子:"老周,你收了我们的银子,投了铺子,就不管了?这叫什么管账?"

老周不服气:"铺子是他们自己经营的,我管得着吗?"赵老爷冷笑:"你投银子之前,调查报告里写了什么?"老周一愣,翻出当年的调查报告——上面写着:绸缎庄需定期查阅账册、跟踪经营;茶行需关注租子变动、及时调整;瓷器作坊需设置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不动产抵押等风控措施。老周脸红了:"这些……我忘了落实。"

赵老爷把老周告上了金融法院。法官问老周:"投后你有没有定期查阅三家铺子的账册?"老周摇头。"你有没有跟踪铺子的经营情况?"老周摇头。"调查报告里写的风控措施,你有没有落实?"老周还是摇头。法官又问:"茶行租子涨了、瓷器作坊烧坏货,这些事你有没有及时告诉我们?"老周说:"我觉得不是大事,就没说。"法官摇头:"这些属于'可能影响合伙人权益的重大信息',你有义务及时告知。"

法官判决:老周违反谨慎勤勉的管理义务。具体而言:第一,投后未查阅被投企业的财务账册,未做任何合理的投后跟踪管理;第二,未落实调查报告里载明的风控措施(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不动产抵押等),构成重大违约;第三,未履行风控措施的行为属于应向合伙人披露的"可能影响合伙人权益的重大信息",由于未进行披露,亦构成违约。结合老周在适当性义务、信息披露义务、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的过错,判令老周赔偿三个合伙人的全部本金。

老周输了官司,坐在柜台后面发呆。他把教训写在墙上,取名《投后三必须》。第一条:必须定期查阅铺子账册,跟踪经营情况——投后管理不是投完就完。第二条:必须落实调查报告里的风控措施——写了就要做,不做就是违约。第三条:必须及时披露重大信息——铺子出了任何可能影响合伙人权益的事,都要第一时间告知。从那以后,老周每投一家铺子,都指定专人定期跟踪,每月查阅账册,每季度写投后报告,风控措施逐一落实,重大信息及时披露。钱庄的买卖越做越稳,合伙人也越投越放心。


📖 原文定义

投资完成后,基金管理人仍然负有勤勉尽责履行投后管理义务的职责,如果怠于履行投后职责也可能导致纠纷。例如,某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管理阶段未对被投企业的财务账册进行查阅,未对被投项目做任何合理的投后跟踪管理,最终法院认定管理人违反谨慎勤勉的管理义务,并结合管理人在适当性义务、信息披露义务、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的过错,判令管理人赔偿投资者全部本金。又如,某基金管理人未落实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报告中载明的相应风控措施(包括标的公司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和不动产抵押等),被法院认定为重大违约;法院进一步认为,管理人未履行该等风控措施的行为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向投资者披露的"可能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由于基金管理人未进行披露,亦构成违约。最终法院判令案涉管理人赔偿投资者的全部本息。

💡 对应点

故事元素 概念对应
老周投完银子后不管了,每天喝茶看报 怠于履行投后管理义务
未定期查阅三家铺子账册 未对被投企业的财务账册进行查阅
未跟踪铺子经营情况 未对被投项目做任何合理的投后跟踪管理
未落实调查报告里的风控措施 未落实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报告中载明的相应风控措施
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不动产抵押等没做 标的公司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和不动产抵押等风控措施
未履行风控措施属于应披露的重大信息 未履行风控措施属于应向投资者披露的"可能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
未披露重大信息亦构成违约 由于未进行披露,亦构成违约
结合适当性义务、信息披露义务、风险控制等方面过错 结合管理人在适当性义务、信息披露义务、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的过错
判令赔偿全部本金/本息 判令管理人赔偿投资者全部本金/全部本息
老周定《投后三必须》 投后管理义务的具体化要求

📝 来源:股权投资基金(科目三)· 第九章 第八节 · (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环节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