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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环节纠纷

📜 寓言故事 —— 《老周的尽职风波》

老周在城里开了间钱庄,拉来三个合伙人凑了十万两银子。他看中了一家瓷器作坊,作坊主阿秀拿出了一本厚厚的账本,上面写着"年盈利三万两"。老周翻了翻账本,觉得不错,当场投了四万两。他没有去作坊实地看过,也没有找第三方核实账本,更没有和阿秀的其他合伙人谈过。三个合伙人问他:"老周,这作坊靠谱吗?"老周拍着胸脯说:"账本写得清楚,年盈利三万两,错不了。"

一年后,瓷器作坊倒闭了。原来阿秀的账本是假的——她把自家的开销也算进了作坊的收入,实际每年亏损五千两。老周的四万两银子打了水漂。赵老爷气得拍桌子:"老周,你投之前怎么不调查清楚?"孙先生也摇头:"你就看了本账本,没实地去过,没找人核实,这叫什么管账?"钱掌柜更直接:"你收了我们的银子,就该尽心尽力。现在银子亏了,你得赔。"

老周不服气,把三个合伙人告上了金融法院。法官问老周:"你投银子之前,做了什么调查?"老周说:"我看了阿秀的账本。"法官问:"你去过作坊吗?"老周摇头。"你找第三方核实过账本吗?"老周摇头。"你和阿秀的其他合伙人谈过吗?"老周还是摇头。法官又问:"你投完银子之后,有没有定期跟踪作坊的经营情况?"老周说:"我忙,没顾上。"

法官判决:老周未尽"勤勉尽责"义务。具体来说:第一,调查方法、范围和深度与调查事项的重要性不匹配——投四万两是大事,只看账本不够,应该实地调查、访谈、核实;第二,调查缺乏亲历性——老周没有亲自去作坊,只从阿秀提供的账本获取间接信息,没有核实验证,不能算履行了勤勉尽职义务;第三,缺乏持续调查——投完银子后,老周没有持续跟踪作坊的经营情况,从投到退全周期都需要跟踪。法官最后判决:老周构成违约,赔偿三个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老周输了官司,坐在柜台后面发呆。他把教训写在墙上,取名《尽职三原则》。第一条:调查方法、范围和深度要与事情的重要性匹配——投大钱,就得深调查。第二条:必须亲自去——实地调查、访谈、列席会议、查阅资料,不能只看别人给的间接信息。第三条:持续跟踪——投前、投中、投后、退出,全周期都要跟踪。从那以后,老周每投一家铺子,都亲自去实地考察,找第三方核实,投后定期跟踪。钱庄的买卖越做越稳,合伙人也越投越放心。


📖 原文定义

在基金投资环节,较为集中的争议是管理人是否尽到勤勉尽责的信义义务,审慎履行投资职责,投资者起诉管理人未谨慎勤勉履职多数集中在这一环节。股权投资是高风险投资活动,司法实践不会以损失后果巨大倒推来认定管理人未尽审慎投资义务,更多的是审查投资过程是否达到勤勉尽责要求,如管理人未尽审慎投资义务,可能导致法院认定管理人构成违约,并影响投资者的真实投资决策,进而要求管理人赔偿投资者损失。例如,如果基金管理人在尽职调查中主要依赖被投资方提供的报告、资料和相关财务数据而不进行必要的核查,或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管理中未采取必要的风控措施,可能会因此被判定为未勤勉尽责并需要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勤勉尽责"是一个定性概况的表述方式。界定基金管理人是否勤勉尽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调查方法、范围和深度与调查事项的重要性相匹配规则。二是调查亲历性规则。资管产品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地通过查阅、访谈、列席会议、实地调查等方法开展调查工作,仅从公开信息渠道获取间接信息而没有进行核实验证的,不能认为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三是持续调查规则。资管产品的募集、投资、管理、退出的全周期中,需要管理人进行持续跟踪式尽职调查。

💡 对应点

故事元素 概念对应
老周只看账本就投了四万两 尽职调查中主要依赖被投资方提供的报告、资料和相关财务数据而不进行必要的核查
没去作坊实地看过、没找第三方核实、没和其他合伙人谈过 未采取必要的风控措施
投完银子后没定期跟踪 投资管理中未采取必要的风控措施
法官不以损失巨大倒推认定未尽义务 司法实践不会以损失后果巨大倒推来认定管理人未尽审慎投资义务
法官审查投资过程是否达到勤勉尽责要求 更多的是审查投资过程是否达到勤勉尽责要求
调查方法、范围和深度与事情重要性不匹配 调查方法、范围和深度与调查事项的重要性相匹配规则
只看账本,没有亲自去、没有核实验证 调查亲历性规则——仅从公开信息渠道获取间接信息而没有进行核实验证
投后没有持续跟踪 持续调查规则——募集、投资、管理、退出全周期需要持续跟踪式尽职调查
老周构成违约,赔偿全部损失 法院认定管理人构成违约,要求管理人赔偿投资者损失
老周把"尽职三原则"写在墙上 勤勉尽责义务的具体化操作标准

📝 来源:股权投资基金(科目三)· 第九章 第八节 · (二)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环节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