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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 当心成为犯罪同伙

⚖️ 寓言故事 —— 《站旁边那个人》

梁志明那天跟着上线经理赵小姐去见客。客人姓黄,也是保险行里的人,可梁志明早就听说,黄先生只挂着保险公司甲的牌。这天黄先生却领着他们去见一位生面孔的客人,开口谈的,全是保险公司乙的生意。

梁志明心里咯噔一下。他小声跟赵小姐说:"赵姐,黄先生不是甲的人吗?他怎么替乙拉起生意来了?这不对吧?"

赵小姐正端着茶杯,眼皮都没抬:"你管那么多。人家谈人家的,咱们看着就是。"

梁志明没再吱声,可心里那根弦一直绷着。回去的路上,他又忍不住:"赵姐,您明明也看出他不是乙的人,您站在那儿不拦他,也不报上去……"

赵小姐把茶杯一放,有点不耐烦:"我又没动手,又没开口帮腔,就站着看了一眼,能把我怎么样?又不是我犯的事。"

梁志明回到保险行,心里那团疑云怎么也散不开。他绕到陈伯的账房,把这事原原本本跟老账房说了一遍。陈伯听完,没急着下判断,只是从抽屉里翻出一本旧笔记,摊开来。

"志明,你听好。"陈伯指着笔记上画的两条人形,"犯事的人,亲手干那个坏事的,叫主犯。可旁边还有一类人,他没亲自动手,却帮了忙、鼓了劲、替主犯铺了路。行里管这种人,叫从犯——帮的、教唆的、怂恿的、促成的,都算。"

梁志明皱眉:"可赵小姐什么都没做啊,就站着。"

陈伯摇了摇头:"这就是最容易栽跟头的地方。有一种'没做',跟'做了'一样有罪。你想——赵小姐是黄先生的上司,手里有权管他、有权拦他。她明知黄先生越了线,却偏偏不行使那个权,站在那儿由着他干。在她这个位子上,'不动手'就等于给他壮了胆、给他撑了场。这叫不作为的参与,跟伸手帮一把,分量是一样的。"

梁志明愣住了。陈伯接着说:"还有更要紧的一层。你别以为从犯是轻一点的罪名——主犯和从犯,要担的责任,常常是一样的重。法律看的是:你是不是知道自己在帮、是不是存心去帮。只要你心里清楚自己的举动能帮着把那桩坏事做成,你还去帮,那就是从犯。至于你图不图从里头捞好处,那不是关键。"

陈伯见他还是似懂非懂,又举了个更接地气的:"你再想——有回,一个客人拿了张私家车的保单来找你,让你给他开张收据,数目往大里写。你心里明镜似的:他八成是拿这收据回公司多报生活费。你开了这张收据,可你压根不在乎他到底骗不骗成、自己也没想从中分一文钱。但你算不算从犯?算。因为你这张收据,明摆着是帮他把那桩骗的勾当做成了一步——你开了,他就有了凭据;你心里清楚这张纸能帮他干这事,你还去开。你图不图好处,记账的时候一笔都不看,看的是你知不知道、帮没帮。"

梁志明这下彻底听明白了,后背一阵发凉,又忍不住追问:"那要是我真不知道呢?我压根想不到他在干坏事。"

陈伯点了点他:"这就对了,这是你的护身符。你要是真不知道、也想不到那是在犯事,那不算。可赵小姐——你是当面告诉过她的,她清楚得很。她装没看见,不是真没看见。"

第二天一早,梁志明把这事报了上去。他心里明白,赵小姐或许至今还觉得自己只是"站了站",可那一步没迈开、那一句没说出口的"不作为",在账本上早就记成了实打实的债。


📖 原文定义

視乎參與的性質而定,犯罪者不是以主犯的身份就是以從犯(secondary party, secondary participant 或 accessory)的身份參與犯罪。如果主犯超過一名而他們又應該共同負責的話,他們也稱為「共犯」。一項刑事罪的從犯是指一名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犯該罪行的人。

聲稱某被告以主犯的身份還是從犯的身份犯了罪一般來說是不要緊的(因為兩種情況的法律責任是一致的)。「不作為的參與」同「作為的參與」同樣地有罪。如果被告有權控制另一個人的行動,卻蓄意地不行使該權,那麼這樣的「不作為」可能構成積極鼓勵該人進行違法作為。

控方必須證明被告在進行協助等行為的時候懷有所需犯罪心意……所需的是被告進行協助的意圖,而他又知悉他的行為能協助或鼓勵干犯該刑事罪行的……這種意圖不等於犯該刑事罪的意圖。

💡 对应点

故事元素 概念对应
黄先生越线替乙拉生意 主犯亲自犯罪
赵小姐"站着看、不动手" 不作为的参与
赵小姐是黄先生上司、有权拦却不行使 有权控制却蓄意不行使,构成积极鼓励
陈伯说"主犯从犯担的责任常常一样重" 两种身份的法律责任一致
关键是"知道自己在帮、存心去帮" 所需的犯罪心意:协助的意图+知悉能协助
客人让开张大额收据、梁志明不在乎他骗不骗成 协助行为+不必有从犯罪获益的意图

📝 来源:保险考试1 · 第7章 · 7.6.1 当心成为犯罪同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