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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在保险上的应用

🔍 寓言故事 —— 《收得刚刚好》

何师奶最近要给老伴儿办一份健康保险的理赔,切除扁桃腺的小手术。梁志明陪她整理材料时,保险公司那边寄来一张单子,要她老伴儿补一堆东西——不光是这次的手术记录,还问起了十几年前膝盖动过刀的旧事。

何师奶不乐意了:"割的是喉咙,关他膝盖什么事?这不是存心翻旧账?"

梁志明把那张单子看了两遍,摇头:"何师奶,这条法管的就是这个——收东西,不能收过头。收的得跟您这回的事有关,刚刚好够用就行。割扁桃腺,去翻人家十几年前的膝盖,对不上号,除非他们能给个理由证明这两件事真有牵连。这条法头一道原则写的就是:收得公平,收得适度。"

何师奶把那张单子搁下,又想起另一桩:"那填身份证号呢?上回投保,要了我老伴儿的身份证号,还复印了一张。这也算收过头?"

"这个不一样。"梁志明说,"身份证号和副本,是另有一本专门的守则管着的。保险公司收这个,得有正当的由头——比方说,要确认赔款是赔给对的人,不会赔错。这是行里认下的正当用途。可守则照样管着他们怎么收、收来能干什么,不是想收就收。"

何师奶点了点头,又压低声音问:"那要是他们怀疑有人骗赔,偷偷派个跟班去盯梢呢?我听人说有这种事。"

"这种事是有的,可疑的赔案,他们会请人去查。"梁志明说,"可查的人也一样得守这条法。第一,去拿人家的底细,得光明正大,偷偷摸摸拿一般不算数——除非他们真有理由怀疑骗赔,又实在没别的办法查,那盯着点活动或许还算说得过去。第二,查的是跟这赔案有关的,不能借查赔案的名头,把人家的私生活也翻个底朝天。查得过头,也是犯。"

何师奶听完,把这几桩事在心里串了串,忽然又冒出一句:"那要是你们这些卖保险的,跳槽去了别家,能不能把我在老东家那儿的底细,原样搬过去,回头拿来给新东家拉生意?"

梁志明愣了一下,随即正色道:"这条,是最不能碰的红线之一。我在老东家那儿收您的底细,是为了老东家那会儿的事,不是为了让我自己日后换地方用。把您那些东西复印了带走,拿去替新东家招揽——一是不光明,二是把用途整个改了,当初收的目的根本不是这个。这条法两道规矩一起犯:收的方式不公,加上改了用途。"

何师奶听完,慢慢把桌上那沓材料码齐了。她这才发现,那条法不是悬在半空的六个字,是落在保险行每一桩收底细、存底细、查底细、用底细的实事上——收多少、怎么收、能查什么、能不能搬走,每一件都被同一把"公平、适度、用对地方"的尺子量着。

她抬头看梁志明:"所以你们行里专门发了一本册子,把你们天天会碰上的这些事,一条条写清楚了?"

梁志明点头:"是。那本册子,就是把这条法,翻译成保险行里每天遇上的一桩桩实事。"


📖 原文定义

公署发出了《妥善处理客户个人资料:给保险业界的指引》,旨在协助保险业界在处理客户个人资料的收集、储存、使用、保安及查阅资料要求方面依从《条例》的相关规定。部分实用建议包括:收集资料不超过乎适度(如索偿切除扁桃腺费用时无须收集10年前膝盖手术资料);收集方式须合法公平(欺诈或失实陈述不算公平);收集身份证号码及副本须依从《身分证号码及其他身分代号实务守则》;聘用私家侦探须合法公平,资料须足够但不超乎适度;转职时不可复印前客户资料作新委託人促销之用。

💡 对应点

故事元素 概念对应
翻十几年前膝盖旧账 收集资料不得超乎适度
身份证号有正当用途才收 身份证号码依从专门守则收集
查赔案不能翻私生活 聘私家侦探资料须足够但不超乎适度
偷偷摸摸拿一般不算数 收集方式须合法公平
跳槽搬走老东家底细招揽 不得复印前客户资料作新委託人促销

📝 来源:保险考试1 · 第7章 · 7.2.2 在保险上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