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 重要事實(Material Facts)¶
🔍 寓言故事 —— 《什么该说,什么不必说》¶
何师奶给丈夫续那份意外险,心里还记着上回陈伯的话——"肚子里的要紧事,都得掏干净"。她这回想办得妥帖,特意拉了张清单,打算把丈夫大大小小的事都写上去。
她在茶餐厅里一边擦桌一边盘算:丈夫小时候得过一场腮腺炎,写不写?前年咳嗽去诊所抓过两帖药,写不写?楼下杂货铺的猫老爱往他家跑,写不写?她越盘越多,一张纸快写满了,心里反倒没了底——哪样才算"该说的"?
午后她端着一壶茶去找陈伯。陈伯看了那张清单,笑起来:"你这是要把他家祖上三代都写上。"他把清单摊平,拿铅笔在几行字底下画了道线。
"你看,"陈伯指着"腮腺炎"那行,"这得写。他做的是装修,常爬高,万一腮腺炎落下个什么根,保险行的人心里得有数,才好定他该交多少保费、要不要接这笔生意。"又指"咳嗽抓药"那行:"这也得写,保不保是另一回事,可人家得知道。判断一样事要不要紧,有个准绳——一个稳当的保险行,拿到这条消息,会不会在心里掂量一下,影响他定保费、或者影响他接不接你这单生意。掂量的,就是要紧的。"
何师奶似懂了。陈伯又翻到清单背面:"可有些事,你写了也是白写。"他点了点"楼下杂货铺的猫"。"猫往你家跑,保险行的人用得着知道吗?天底下的猫都爱乱窜,这是谁都知道的常情,写了也不影响他定保费。还有——"他顿了顿,"比方说,你家那条街前年闹过小偷,保险行开在中环,他们自己有账,比你还清楚。这种他们早就知道的事,你不说,也算不得瞒。"
何师奶忽然想起一件事:"那如果我家装了把新门锁呢?装了锁,丢东西的风险小了,我非得写上去吗?"陈伯摇头:"这倒不必。装门锁是好事,让风险更小了。你不写,人家顶多少给你算点便宜,不会怪你瞒。"
何师奶把清单折好,收进口袋。她这回明白了:该说的,是那些会让一个稳当的保险行心里掂量的事;至于满大街都知道的常识、人家早就摸清的底、还有那些只会让风险更小的好事,不说也不算瞒。
📖 原文定义
法例中的定义:"在订定保费或决定是否承担风险方面会影响一名审慎的保险人的判断的任何情况。"
无须披露的事实:如无查询,某些事实不必披露,其中包括:(i) 常识范围内的事实;(ii) 保险人已知或当作保险人已知的事实;(iii) 减低风险状况的事实。
💡 对应点
| 故事元素 | 概念对应 |
|---|---|
| 腮腺炎、抓药——陈伯画线说"得写" | 会影响审慎保险人判断的重要事实 |
| "稳当的保险行拿到会不会掂量" | 判断重要事实的准绳 |
| 杂货铺的猫、街上闹小偷 | 常识范围内、保险人已知——无须披露 |
| 装了新门锁却不强求写 | 减低风险状况的事实——无须披露 |
| 陈伯说"判断的准绳是稳当保险人会不会掂量" | 从审慎保险人(而非特定一方)的角度看待 |
📝 来源:保险考试1 · 第3章 · 3.2.3 重要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