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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合約元素和要點

📜 寓言故事 —— 《四只脚的凳子》

林若兰从打字机房出来,手里捏着一份刚拟好的投保草稿,纸页还带着油墨味。她没回座位,拐进上环陈伯的账房。陈伯正用算盘核对上月的银码,听见脚步抬头,见是她,把算盘往边上一推。

林若兰把草稿摊在账本上。这是一份店铺火险的投保,店主是街尾做布匹生意的,急着要保障。草稿写得不差:投保人、保额、保费、保什么不保什么,都列得清楚。可林若兰的铅笔停在一处没填的地方——投保人签名那栏空着,旁边打了个问号。她对陈伯说,布店老板昨天还没点头应承,今早又托人带话说“先办着,回头补”。她想问问陈伯,这种没正式应承下来的东西,到底算不算立住了。

陈伯没急着答,从柜台底下搬出一张旧木凳。这凳子是四条腿的,他伸手抓住一条腿,往外一抽,整张凳子“哐当”歪倒在地上。林若兰吓了一跳。陈伯拍拍手上的灰,慢慢说:一张凳子要站得稳,四条腿一条都不能少。抽掉一条,整张凳子就不是凳子了,是一堆废木头。他做过太多年账房,见过太多生意立起来又垮下去,垮下去的原因,常常不是哪一条腿做得不漂亮,而是根本少了一条腿。

他指着那份草稿,一条一条数:有没有一方真心提出来要保,另一方真心应承;有没有人出钱、有人出承诺;签的人懂不懂自己在签什么、有没有资格签;办的事见不见得光、合不合法;两边是不是当真要受这纸东西约束,而不是嘴上客气。这些都是凳子的腿。布店老板还没点头应承,那便是有一条腿根本没装上去——这份东西现在立不住。陈伯又说,有些少腿的凳子,是压根没存在过,一分钱该退退、一文钱该赔赔;有些是看着立着,其实有一条腿松着,谁受了委屈可以去把它抽掉,当作从没立过;还有些腿是齐的,只是少了道漆、欠了道手续,漆补上、手续办齐,凳子照样能坐人。三种残,是三种不同的残。

林若兰顺着陈伯的话往下想,又翻回草稿的第二页。这一页写着保费和赔付:布店每月交一笔钱,出了火,保险行按保额赔。她指着这两行问:这一条腿,是不是也得两边都出了东西才算装上?陈伯点头:布店出的是钱,保险行出的是一个承诺——真出了事,照单赔。光有一头掏、另一头不应,这条腿也是空的。他又叮嘱一句,布店那头掏的是真金白银,保险行这头掏的虽说只是个承诺,可这承诺一旦立下,一整年都得算数;哪怕这一年里铺头平平安安没出半点事,这承诺也是掏出去了的,到年底不能因为“没出事”就把保费退回来。

林若兰听完,把那条空着的签名栏用铅笔圈了起来,在旁边写了一个字:等。她合上草稿,对陈伯说,明天一早她要去布店,看着老板亲手把名字签上、把那句话应下来。四条腿齐了,凳子才坐得稳。陈伯点头,把倒在地上的旧凳子翻过来,重新把那条腿装回去,稳稳当当立住。账房里那盏灯,照着两张纸和一张站好了的凳子。


📖 原文定义

一项协议如要构成有效的合约的话,必须在订立的时候符合某些称为「合约元素」的准则,缺少任何一项的话,所拟订的合约不是不成立就是另有缺陷。有缺陷的合约有以下三种:

  1. 无效的合约:指所拟订的合约在法律上不存在,完全无法律效力。
  2. 可使无效的合约:是一项明显有法律效力的合约,其法律效力一直维持下去,除非及直至有受屈的一方把合约视为自订立时起即属无效。
  3. 不能强制执行的合约:无法在法庭上执行,这不是合约无效的缘故,而是由于某些要求还未完成(例如土地租约尚未缴纳印花税、水险单还未发出等)。

任何有效的合约须具备的元素包括:(a) 要约;(b) 承约;(c) 代价;(d) 订约的行为能力;(e) 合法性;(f) 订立法律关系的意向。

💡 对应点

故事元素 概念对应
四条腿的凳子少一条就倒 缺任何一项合约元素,合约不成立或有缺陷
抽掉一条腿,整张凳子废了 合约元素缺一不可
布店老板还没点头应承 缺少“承约”这一条腿
林若兰圈出签名栏,写“等” 等所有元素齐备,合约才立得住
陈伯说三种不同的“残凳” 无效、可使无效、不能强制执行三种缺陷合约
补漆、办手续后凳子能坐 不能强制执行的合约完成手续后可强制执行

📝 来源:保险考试1 · 第2章 · 2.1.3 合約元素和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