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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资产估值的概念与法律依据

🎯 寓言故事 —— 《陈记米行的盘库风波》

清光绪年间的扬州,东关街上有家陈记米行。掌柜陈鹤年经营三十年,从父亲手里接过铺子,靠的就是四个字:真账不欺。每逢月底,米行都要做一件事:把库里所有的稻、麦、粟、豆,按当日牌价折成银两,再扣掉赊出去的账、欠下的租、脚夫的工钱,最后除以米行签发的"米票"总数,得出的便是每一张米票背后的实价。街坊买米票,凭的就是这个实价;米票能换回多少米,全在这"实价"二字上。

陈鹤年把这规矩刻在柜台上方一块老匾里:估值明,账可对,票可兑。

那一日,街尾新开了一家"广丰钱庄",老板姓钱名通,做的是把散碎银子铸成元宝的买卖。开业头一月,钱通登门拜访,拱手道:"陈掌柜三十年老店,您的'盘库折银'法子,小弟琢磨着学一学。"陈鹤年没多想,便把规矩一一说了:稻按晚稻今日牌价、麦按陈麦出库折色、欠租按契书白纸黑字。米行的家底,全靠这一份"折银册"摆得清清楚楚。

钱通回去,也依葫芦画瓢立了一套"盘库折银"的规矩。开张那天,他请了扬州府商会会长做见证,把自己的折银册子当众念了一遍,又请了盐运衙门里一位老书办做"复核人",盖上大印,写明"每月十五盘库,盘毕即公告"。商会会长点头称赞:"钱掌柜有板有眼,这叫'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两家铺子开张时,米票实价都是纹银一两二钱。街坊奔走相告,东关街上一时热闹非凡。

转折出在第三个月。钱通的折银册上,稻价忽然比陈鹤年高出一分。街坊疑惑,钱通笑着解释:"我这稻是上等新稻,湿气未干,自然要贵些。"又过一月,粟价又高了一分。再过一月,连库里的陈麦都涨了。街坊渐渐发现,钱通铺子里的米票实价,月月都比陈记高一截,可进的米,分量却差不多。

有人悄悄问陈鹤年。陈掌柜放下算盘,沉吟半晌:"我估我的,他估他的,本来各做各的生意。可他若用的是同一种稻、同一年份,按的也该是同一个价。同一种米,两种折法,街坊迟早要问:你那本账,到底是谁定的?"

这话被钱通听见了。钱通不恼,反倒摆了一桌酒,请陈鹤年与商会会长同席。席间他取出一卷文书,正是当年他开业时立的"折银章程",白纸黑字写着"估法前后一致、盘库方法公开告示"——他笑着把文书往陈掌柜手里一递:"陈兄,您看,我钱通的规矩可都是齐的。我估高估低,是我的事;可我用的法子从一而终,且每月都把章程贴在门外,街坊谁都能看。您说,这算不算'有据可依'?"

商会会长捻须点头。

陈鹤年也点了点头,却把酒杯放下,缓缓道:"钱兄,您那章程上写的是'估法一致'。可街坊手里攥着的,是您和我的两张米票。同一种米,估出两个价,这叫'估法不欺'吗?朝廷《钱业则例》写得明白:估银须有定法,定法须先告众;告众之后,不可朝令夕改。您告众是告了,可您那'上等新稻湿气未干'的说辞,每月变一回,与'估法一致'四字,已是相去甚远。"

钱通脸色一沉。

陈鹤年继续道:"再有,算账的人该是谁?我陈记三十年的规矩——掌柜亲自算,再请一位账房先生复核,两本账对得上,才敢往门外贴。您那铺子,是您一人算的,账房只管盖章。这叫什么?这叫'既当东家,又当账房'。万一哪日您看走了眼,或是动了别的心思,谁替街坊把关?"

商会会长听到此处,筷子也停了。

陈鹤年最后从袖中取出一份泛黄的文书——那是三十年前他父亲立铺时签下的"折银凭票",上头盖着府衙红印,写明:"米行折银,掌柜是头一责任人;账房是复核人;章程须报官备案、公示于众。"他将文书轻轻搁在桌上:"钱兄,您那章程是您自家定的,复核是您自家请的人,公示是您自家贴的——独缺一样:官府备案的定章。没有这备案,您那'估法一致'四个字,便是一张白纸。"

满座寂然。

钱通半晌无言,最终长叹一声:"陈兄教训得是。我那章程,立得快,立得粗;复核人,是开业请来做样子的,从未真对过账。看来,我这折银的法子,得照您陈记的旧例,从头再立一遍——掌柜算、账房核、章程报官、估法公示,一样不能少。"

陈鹤年扶起酒杯,微微一笑:"钱兄能说出这话,扬州米业便少一桩祸事。估值的法子,本无贵贱;可估值的人,须有定责;定责的章法,须有公断。这三桩齐全,街坊手里的米票,才算真的值钱。"

席散,陈鹤年回到米行,把父亲那块"估值明,账可对,票可兑"的老匾又擦了一遍。伙计问:"掌柜,今儿这事,要写进账册里么?"陈鹤年点头,提笔在折银册扉页上添了一行小字:

"估值非一人之私事,乃众人之公器。"


📖 原文定义

基金资产估值,是指通过对基金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及全部负债按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估算,进而确定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过程。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当前的总份额,就是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赎回资金金额的基础,也是评价基金投资业绩的基础指标之一。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估值的第一责任主体。基金管理公司应履行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的责任,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托管人应履行复核、审查基金管理公司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应制定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估值委员会,健全估值决策体系;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完善相关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加强金融资产的估值管理,确保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适当性以及估值结果的可靠性,不得随意变更同一金融资产的估值技术。

估值方法的一致性是指基金在进行资产估值时均应采取同样的估值方法,遵守同样的估值规则,基金管理人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应保持程序和技术的一致性。估值方法的公开性是指基金管理人应履行与基金估值相关的披露义务。

💡 对应点

故事元素 概念对应
陈记米行月底把稻麦折银、扣账、除米票得出实价 基金资产估值:估算全部资产、扣除全部负债、得出份额净值
"估值明,账可对,票可兑"的老匾 估值目的:份额净值是申购赎回与业绩评价的基础
钱通照搬陈鹤年的"折银册"立自己章程 估值法律依据的体系完备(《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估值核算办法》等)
商会会长见证、章程公示、账房盖章 估值程序:估值责任人、复核人、披露义务
钱通月月变换"上等新稻"的说辞拉高米价 违反"估值方法的一致性"——同一资产不应随意变更估值技术
钱通把章程贴在门外却无人复核 违反"估值方法的公开性"——披露须真实、持续、可监督
陈鹤年"掌柜算、账房核、章程报官" 基金管理人=估值第一责任主体;托管人=复核责任
三十年前父亲立的"折银凭票"盖着府衙红印 估值须有法律/制度备案依据,不可由经营者一人自定
钱通承认"章程立得快、立得粗",愿照旧例重立 法律依据完备、责任人明确、估法一致且公开,方为合规
扉页小字"估值非一人之私事,乃众人之公器" 估值公允性原则: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 来源:科目二 · 第十五章第一节 · 一/二、估值的概念与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