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市头尾两炷香¶
1952 年初春,上海十六铺码头。天刚擦亮,米行掌柜们便聚在"恒泰米号"的堂屋里,等着一天的头一桩买卖落定。
老陆是恒泰的管事,手里攥着一本泛黄的账册。他冲众人拱拱手:"规矩照旧——辰时三刻到辰时五刻,各位把心里要的价写在纸条上,投进这只青花罐。时辰一到,咱们当众拆封,价高者得、价低者出,头一笔米价就这么定了。这叫'头炷香'。"众人纷纷点头。这几日米源紧俏,谁都想在开盘时抢个好彩头。老沈咬咬牙,写了个高价;老冯犹豫片刻,写了个中价;郑老大则写了个极低的出售价。时辰一到,老陆拆封宣读,老沈的高价与郑老大的低价恰好对上了——头一笔米价,就这么定了下来。那些没对上的纸条,老陆也不扔,而是按原来的顺序,一一插进柜台前的木格子里,等"头炷香"过后,再按先来后到,一桩一桩地谈。
可这一天出了岔子。辰时五刻拆封时,满罐纸条竟无一配对——买价的最高者,比卖价的最低者还低了三成。堂屋里一阵骚动。老陆却不慌不忙,挥挥手说:"头炷香没点着,咱们就接着'流水议价'——柜台前的木格子打开,谁先来谁先喊,喊中即成交。"话音刚落,苏伙计便喊出一价,孙掌柜应声接下,头一笔米价终于在流水议价中生了根。那些原先投进罐里的纸条,也按着先后顺序,自动滑进了流水议价的队伍里,谁也不吃亏。
午后,日头偏西,米市到了收摊时分。老陆又点起一炷香,唤作"尾炷香"——规矩与早间一样,众人写价投罐,时辰一到便拆封定价。这尾一笔价,便是当日米市的收关之数。可偏偏这一日,尾炷香也点了空。老陆沉吟片刻,翻开流水账册,将收摊前最后一盏茶工夫里的所有成交,按每笔的分量加权,算出一个平均价,朗声宣布:"今日米市,以此均价收尾!"众人核算,分毫不差,皆服。
隔日,码头起了大雾,船队误了时辰,竟无一粒米成交。老陆翻开昨日的账册,提笔将昨日的尾一笔价,原样抄作今日的收关之数,说道:"今日无市,便以前日的尾价作今日的尾价,这是老规矩,省得乱了行情。"众人无话。唯独顾先生多问了一句:"听闻债券行的规矩不同?"老陆点头:"债券行的流水账要记到申时三刻,尾价取申时前两盏茶工夫的加权均价,申时三刻之后的成交,便不算入收关之数了。"堂中老米抚掌笑道:"规矩分明,头尾两炷香,一盏流水账,米市的根便扎稳了。"
📖 原文定义
开盘价和收盘价分别是交易日证券的首、尾买卖价格。而在证券交易所,往往还要通过制度予以规范。
根据我国现行的交易规则,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的开盘价为当日证券的第一笔成交价。证券的开盘价格一般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竞价方式产生。按集合竞价产生开盘价后,未成交的买卖申报仍然有效,并按原申报顺序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收盘价一般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或未进行收盘集合竞价的,以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为收盘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根据目前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每个交易日的 9:15~9:25 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11:30、13:00~14:57 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15:00 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债券现券交易、债券质押式回购的收盘价为当日 15:30(含)前最后一笔交易(含)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15:30 之后的成交数据不纳入收盘价计算。收盘价计算所采用的成交数据为各类交易方式达成的成交数据。但比较特殊的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交易的连续竞价时间为 13:00~15:00,因此基金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
💡 对应点
| 故事元素 | 概念对应 |
|---|---|
| 头炷香(辰时三刻到辰时五刻投价拆封) | 开盘集合竞价(9:15-9:25) |
| 头一笔米价 | 开盘价 = 当日第一笔成交价 |
| 头炷香没点着,转流水议价 | 不能产生开盘价,以连续竞价方式产生 |
| 没对上的纸条按顺序进入流水议价 | 集合竞价未成交申报按原顺序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
| 尾炷香 | 收盘集合竞价(14:57-15:00) |
| 尾炷香点空,取最后一盏茶工夫加权均价 | 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为准 |
| 今日无市,以前日尾价作今日尾价 | 当日无成交,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
| 债券行记到申时三刻,取申时前两盏茶均价 | 债券现券/质押式回购:15:30 前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
| 申时三刻之后成交不算入收关之数 | 15:30 之后的成交数据不纳入收盘价计算 |
📝 来源:科目二 · 第十四章第一节 · 四(四)开盘价和收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