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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的清算登记

📜 寓言故事 —— 《老钱的最后一刀》

老钱是个跑南洋的船老大,二十年前和四个同乡凑份子,在衙门里挂过号,正经八百地开了家"南洋货栈"。章程写得明白:二十年为期,到期散伙。眼下,最后一船沉香木在泉州港靠了岸,二十年大限也到了。

四个股东聚在货栈里,有人想接着干,有人想分钱。老钱把章程拍在桌上:"当初白纸黑字按过手印,到期就得收摊。这不是谁说了算,是规矩说了算。"

收摊归收摊,钱不能乱分。老钱先算了算:码头扛包的工钱还没结,守仓库的老刘干了八年,遣散的钱不能少;港口衙门那边,最后一笔税银得缴清;还有欠潮州瓷商的两笔货款,赖账以后就别想在海上混了。这些一一兑完,剩下的才是货栈自己的钱,按当初谁出了多少份子,分多少份。

有个小股东嘀咕:"不能先分了再说?"

老钱瞪他一眼:"扛包的拿不到钱,明天就能砸了你的门。衙门税银不交,你走得掉?瓷商的债不还,以后谁家商号还跟你做生意?规矩就是规矩,一步不能跳。"

接下来的日子,老钱忙得脚不沾地。章程到期的半个月内,他挑了三个信得过的人——账房先生、老水手、自己的侄子——组成了一个收摊班子。班子搭起来的十天内,老钱在港口贴了告示,写明谁负责收摊、谁管账、谁对外,又把申请书、当初散伙的决议、还有一本清清楚楚的收摊账本,一并递到了衙门里挂号。

衙门的老吏翻着账本,难得地点了头:"清楚,利索。"

最后一船货卖完,账算清,该给的给了,该还的还了。老钱把剩下的银两分成五份,四个股东按当初出的份子拿走各自那一份。他自己那份最少,因为当年他最穷,出的份子最少。但没人有异议——章程里写得明白,按份子分,天经地义。

货栈的招牌摘下来那天,老钱站在空落落的院子里,忽然想起二十年前第一次出海,也是这样一个有风的下午。那时候他穷得叮当响,现在手里攥着散伙分的银子,够在泉州买间小铺子,卖卖干货,安度晚年。

规矩守到最后,才是真的圆满。


📖 原文定义

一般地,当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的全部投资项目都已到期退出、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出现其他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时,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应当清算退出。在清算退出的资产分配顺序上,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决定清算的,公司董事为公司清算义务人,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按规定进行公告,并提交清算登记申请文件,包括清算登记申请书、清算的决议、清算报告等。

💡 对应点

故事元素 概念对应
南洋货栈二十年到期,最后一船货靠岸 全部投资项目到期退出 / 营业期限届满 / 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
老钱(船老大/牵头人)主张按章程收摊 董事为清算义务人,决定清算
先结工钱、再缴税银、再还瓷商货款,最后按份子分剩余 清算资产分配顺序: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补偿→税款→债务→剩余按出资/股份比例分配
半个月内挑人组成收摊班子 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组成清算组
十天内贴告示、递申请书和账本到衙门 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公告成员名单并提交清算登记申请文件
按当初出的份子比例分剩余银两 有限责任公司按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份比例分配

📝 来源:股权投资基金(科目三)· 第九章 第一节 · (一)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的清算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