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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 寓言故事 —— 《老陈的瓷器坊》

城西有个老陈,开了间钱庄,专投做新奇手艺的作坊。他有个规矩:作坊不能太大,人不能超过五百,一年的买卖不能超过两万两银子,家底也不能超过两万两。三年前,他看中了一家做特种瓷器的作坊,作坊主叫阿秀,手下三百号人,一年卖一万八千两,家底一万五千两。老陈投了十万两,换了作坊三成股份。

两年过去,阿秀的瓷器出了名,连京城的大户人家都来订货。老陈想把股份转手,卖个好价钱。可账房先生提醒他:"掌柜的,您这十万两投出去,朝廷有个规矩——投满两年,可以抵七万两的'所得之费'。"老陈眼睛一亮:"什么意思?"账房先生解释:"您投阿秀的十万两,朝廷允许您拿七万两来抵扣您今年该交的'所得之费'。今年您本来要交八万两,扣掉七万,只交一万。"老陈算了算,这笔买卖划算。

可账房先生又翻出一张单子:"但有个条件,阿秀的作坊必须是被衙门认定为'高新'的作坊,而且得符合'不大不小'的标准。"老陈点头:"阿秀的作坊有衙门的'高新'牌子,人三百、年卖一万八千两、家底一万五千两,都在'五百人、两万两、两万两'的线里头。"账房先生补充:"还有,这规矩本来只给开公司的钱庄用,后来朝廷发了新告示,合伙的钱庄也能用了。咱们是合伙字号,正好合用。"老陈松了口气:"那今年抵不完的七万两呢?"账房先生说:"可以留到明年继续抵。"

老陈把股份卖了十五万两,赚了五万。扣掉该交的一万两"所得之费",净落四万。他坐在柜台后面,把朝廷的告示贴在墙上,逢人就说:"投作坊要看三条——有没有'高新'牌子、人够不够少、买卖够不够小。三条都中了,投满两年就能抵七成的'所得之费'。"从那以后,老陈专挑有"高新"牌子又不大的作坊投,每投一家就记着日子,满两年就去衙门申报抵扣。他的钱庄因此越开越顺,城西的新奇作坊也越开越多。


📖 原文定义

《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明确,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将上述针对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拓展覆盖到符合条件的合伙型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

其中,被投资企业除应为按相关规定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外,还应满足中小企业“522”标准,即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营业)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 对应点

故事元素 概念对应
老陈的钱庄 创业投资企业
阿秀的瓷器作坊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阿秀有"高新"牌子 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人三百、年卖一万八千两、家底一万五千两 522标准(职工≤500人、年销售额≤2亿、资产总额≤2亿)
投满两年抵七万两 投资满2年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今年抵不完留到明年 当年不足抵扣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本来只给公司用,后来合伙也能用 优惠政策从公司型拓展到合伙型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
未上市(未在公开市场交易) 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 来源:股权投资基金(科目三)· 第九章 第四节 · (二)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