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金托管人履职中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 寓言故事 —— 《钱庄的守门人》¶
老周是临安城里"恒通钱庄"的掌柜,三十年来经手的银钱不计其数,从未出过差错。三年前,城里最大的商帮"三江会"把全帮的公产交给他看管,钱庄里专门设了一个大铁柜,锁着三江会的全部家底。
起初,三江会的帮主老孙觉得老周管得宽。一天,老孙兴冲冲地跑来,说城西"泰丰钱庄"的利息比恒通高半成,他想以三江会的名义在泰丰开个户头,把帮里三成银子挪过去"临时赚点利差"。老周放下账本,摇了摇头:"孙帮主,这三江会的银子,既然交给了我,就得全在我眼皮底下。您在外头另开一户,那笔银子我就看不见、摸不着了。万一泰丰那边出了事,或者账目对不上,您让我怎么向帮里几千号兄弟交代?"
老孙脸一沉:"老周,你信不过我?"老周叹了口气:"我信得过您,但规矩信不过例外。您要非开那个户,也行——但泰丰那个户头的印鉴、钥匙,得交一份给我。银子还是三江会的银子,只是换了个坛子装,坛子盖儿得由我拿着。"老孙拗不过,只好照办。后来泰丰果然闹了一场挤兑,老周提前把银子转回恒通,帮里毫发无损。老孙这才服了气。
过了半年,三江会又做了一件大事——花大价钱买下了一家私营造船坊的三成"干股"。这干股不像地契能攥在手里,也不像银子能锁进柜子,不过是一纸契约,说你有份。老周犯了愁:这"看不见的家当"怎么保?
他跑了三趟造船坊,盯着坊主把股东名册改了,写清楚"三江会占股三成",又拉着坊主去衙门办了登记,盖了官印。回来后,他把契约、名册抄本、衙门回执,一样样收进檀木匣,贴上封条。后来三江会又通过一家"中转商号"间接投了另一家瓷窑,老周更是步步紧跟:银子从恒通出去,他先画好路线图,钱到了中转商号,他要见收据;从中转商号再到瓷窑,他又要见第二道凭证。每一笔,他都要造船坊和瓷窑把"收讫"字据送回来,锁进他的铁柜。
那年秋天,老孙突然派账房先生拿来一张条子,要恒通拨五千两银子去"购置一批南洋香料"。老周接过条子,翻来覆去看了三遍,抬头问:"这买香料的事,帮规里写了么?当初定的契约里,三江会的银子只能投在造船、瓷窑这些'实业'上,不许碰倒买倒卖的行当。"
账房先生急了:"帮主急着用,你快些划钱!"老周把条子往桌上一拍:"这钱,我不能划。"
当夜,老周写了一封长信,把条子的事原原本本告到了三江会的长老会。第二天,长老会开了紧急会议,一查,那批"香料"根本是帮主一个远房亲戚的私货,想借用帮里的银子周转。老孙被当众训诫,那笔银子保住了。
后来有人问老周:"你不过是替人看钱的,何必这么较真,连帮主都敢得罪?"老周擦着铁柜上的铜锁,慢悠悠地说:"看钱的人,眼里就得只有钱的安全,没有人情。银子在我柜子里,我得知道每一分在哪;银子变成了'干股',我得知道它在谁名下、走了哪条路;有人要动银子,我得先看过那张条子合不合规矩。这三件事,一件松了,柜子里的东西就不姓'三江会'了。"
📖 原文定义
基于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特点,基金托管人在履职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两个问题:一是对各类不同资产的保管方式;二是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监督。
股权投资基金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类资产、证券类资产以及非上市企业股权或债权类资产三种形式。现金类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管理工具,如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其他短期固定收益资产等。证券类类资产主要是指基金的被投资企业上市后,基金持有的被投资企业股票,以及基金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等非公开交易方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非上市企业股权或债权类资产是股权投资基金最主要的资产形式,是指基金向被投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后持有的企业股权,以及基金以股权投资为目的而进行短期债权投资后持有的企业债权。
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应对托管人承担的资产保管责任进行清晰、明确和完整的约定。针对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不同资产类型,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应当约定与该类资产相适应的资产保管方式,妥善保管基金资产安全与投资者合法权益。
针对基金名下现金类资产的保管,托管人应当重点关注以基金名义开立的所有现金类账户是否都能被纳入保管范围。如果基金名下的现金类资产被转入托管人不能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内,则可能导致该部分资产脱离安全保管范围,进而造成基金资产损失风险。例如,某股权投资基金由A银行担任托管人,且在A银行开立了基金托管账户,但基金管理人发现,B银行的短期理财投资收益率更高,于是管理人希望以基金名义在B银行开立一个银行账户专门用于购买理财,进行临时投资。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托管人的A银行通常应当获得基金在B银行所开立的账户的控制权。
针对基金直接或间接投资的非上市企业股权/债权类资产,由于该类资产托管人无法实际持有或控制,因此应当通过履行一定的控制程序保障该类基金资产的安全。股权投资基金直接投资非上市企业股权、财产份额的,托管人应当督促管理人及时完成被投资企业更新股东名册、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等方式进行投资确权。股权投资基金通过SPV间接投资非上市企业股权的,托管人应当持续监督股权投资基金与特殊目的载体的资金流向,事前掌握资金划转路径,事后获取并保管资金划转及投资凭证。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将投资凭证交付托管人。
托管人的投资监督职能,是指托管人以审核划款指令为手段,对股权投资基金的对外投资进行监督。如果发现某项划款指令不符合相关规定或约定,托管人应停止执行该指令,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根据约定或规定向证券监管部门或基金行业协会报告,同时督促基金管理人依法履行披露义务。
💡 对应点
| 故事元素 | 概念对应 |
|---|---|
| 老周(恒通钱庄掌柜) | 基金托管人 |
| 三江会(商帮公产) | 股权投资基金 |
| 老孙(三江会帮主) | 基金管理人 |
| 恒通钱庄的大铁柜 | 基金托管账户/保管范围 |
| 泰丰钱庄的高利息账户 | 基金在他行开立的现金账户(需纳入托管人控制) |
| 老周要求泰丰户头的印鉴钥匙 | 托管人应获得基金在外开立账户的控制权 |
| 造船坊的三成"干股" | 非上市企业股权/债权类资产 |
| 老周盯股东名册、跑衙门登记 | 督促更新股东名册、办理登记手续进行投资确权 |
| 通过"中转商号"间接投瓷窑 | 通过SPV间接投资 |
| 老周画路线图、要收据、收凭证 | 监督资金流向、掌握划转路径、获取并保管资金划转及投资凭证 |
| 老孙要买南洋香料的条子 | 划款指令 |
| 老周审核条子不合规矩拒绝划款 | 托管人审核划款指令,不合规则停止执行 |
| 老周写信告长老会 | 向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报告 |
📝 来源:股权投资基金(科目三)· 第九章 第二节 · 四、基金托管人履职中应重点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