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资机会的分配¶
⚖️ 寓言故事 —— 《先后簿》¶
民国二十四年开春,宁波三江口的"周记船行"揽下两批货:城东布商林家集了十八家布庄的银子合租一条船,运湖丝去南洋;城西茶商郑家集了十二家茶号的钱,运绿茶去南洋。两家分头签字,各走各的船。
到了五月,事情起了变化。一位南洋大客户临时要来宁波看湖丝,偏偏郑家出得起双倍船钱,托人找上船行,要把林家这批湖丝先匀三成搭上自家的茶船。船行二掌柜阿贵悄悄跟周海楼说:"掌柜,林家那头也认一分的补偿金,账面上他们一文不亏。"周海楼眼睛一亮。
他把林家领头人林伯年请到后院,笑着说:"林兄,这批湖丝我先挪三成给郑家的茶船,您照样收足全款,船钱郑家还分您三成。"林伯年把茶碗一放:"周掌柜,咱白纸黑字签好的船,凭什么让郑家插队?我那十八家布庄凑钱时是认准了船期的——迟半月到南洋,时令货跌三成,谁赔?"郑家的郑明远听说后也跑来:"周兄,那位南洋大客户就认湖丝,我出双倍船钱就是想争个先。"周海楼两头赔笑,额头冒汗。
他关起门来琢磨了一夜。第二天,他把两批货主都请到堂屋,摊开一张纸:"林兄、郑兄,我这两批货都是亲签的契,一碗水得端平。船行揽活多,免不了撞上急茬,我琢磨了个章程,咱白纸黑字立下来。"
"头一桩,船行对每条船、每批货都立一张'先后簿',哪条船先签、哪批货先到、哪位货主先付定金,一笔笔记上,签字画押。"
"第二桩,两批货撞在同一段水路、又都是急单,按簿上的先后排,先签先走,后签后走。"
"第三桩,'搭船'的事——也就是某位货主想把自己的钱搭上别人已经定好的船——船行必须先告知两边的货主,谁先谁后、按几分利分,让两批人都心里有数。"
"第四桩,若有哪家货主因为行里的关系能比别家先搭上急船,行里必须在签契之前就跟所有可能撞车的货主讲清楚,绝不许藏着。"
林伯年把那张纸看了三遍,点了点头:"周掌柜,这'先后簿'立得明白。"郑明远也凑过来看,半晌叹了口气:"前几日我抢货抢得急,怪我没早问一句行里的规矩;这章程立下来,我郑家往后照簿子办就是。"周海楼拱手:"船行的规矩都摆在桌面上,签契前讲清楚,签契后照簿子办。"
那年夏天,两条船先后开了洋。林家湖丝按簿排在前,先走;郑家茶船排在后,南洋大客户的急单因为"按先后排"的规矩早已讲明,郑家也认了自己出门前的位置——没有"被插队"这回事。两条船都平安靠岸,林家、郑家结清账目,各送了一面"童叟无欺"的匾。
📖 原文定义
(三)投资机会的分配
对于投资机会在管理人所管不同基金之间的分配,管理人应制定明确的投资机会分配规则,并在募资时向投资者披露。对于项目跟投机会,一般情况下,管理人应告知所有投资者,若给予个别投资者优先获得跟投机会的权利,应在募资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
💡 对应点
| 故事元素 | 概念对应 |
|---|---|
| 周海楼前后接下林家、郑家两批货主 | 同一管理人所管的不同基金同时存在 |
| 南洋大客户临时要看湖丝、郑家想抢船 | 投资机会在不同基金之间的分配问题 |
| 周海楼想私下把林家湖丝分给郑家 | 管理人未披露私自调整机会分配的反面 |
| 林伯年"凭啥让郑家插队" | 投资者对机会被挪用的正当质疑 |
| 周海楼琢磨一夜后立下"先后簿" | 制定明确的投资机会分配规则 |
| "先后簿"先签先走、簿上签字画押 | 分配规则落到可追溯的书面凭证上 |
| 两批货撞水路、按簿上先后排 | 按既定规则分配机会、不临时偏袒 |
| "跟单的事先告知两边货主" | 项目跟投机会一般应告知所有投资者 |
| "谁先谁后、按几分利分" | 跟投具体安排须向所有投资者讲明 |
| "签契前就把规矩讲清楚、绝不藏着" | 给予个别投资者优先权须在募资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 |
| 林家郑家各送"童叟无欺"匾 | 规则透明后各方利益得到公平对待 |
📝 来源:股权投资基金(科目三)· (三)投资机会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