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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a 保险索偿投诉委员会的结构及权力

⚖️ 寓言故事 —— 《五位先生》

陈伯在海味铺对面的茶餐厅里把一份拒赔信拍在桌上,气还没消:"我这账房做了三十年,头一回见保险行说赖就赖。"上个月台风把他的仓库货压了一批,他拿着保单去索偿,保险公司咬定"货损不在承保范围",半个铜板都不赔。

林若兰把拒赔信看了两遍,没急着下结论,只问:"你打算怎么办?"陈伯说打官司,林若兰摇头:"为这点货损请律师,律师费比赔款还多。何况你也耗不起那个时间。"陈伯的火气一下堵住了——他确实耗不起。

林若兰从公文包里抽出一张印着红边的传单,推过来:"上环有新设的一个局,专管这种和保险公司扯皮的索偿。你不要钱,我也不用你花钱,你把单子交上去就是。"陈伯狐疑地看一眼:"什么局?保险行家自己开的?那不就是左手管右手?"林若兰笑了:"你问到点子上了。这局怎么搭的,正是关键。"

她说,这局里头裁你案子的,是一个"五位先生"的班子。头一位是主席,这主席不能是保险行的人,得是个跟保险行没瓜葛的外人,而且这主席的位子,是更高一级的官府点头才算数——就怕主席偏着行家。剩下四位里头,只有两位是保险行里出来的,另外两位也是行外的人。陈伯掰着指头数:一个外头来的主席,两个行里的,两个行外的。行外的人比行里的还多一位。他心里那根弦松了一点。

"可它裁了,保险公司肯认?"陈伯还是不踏实。林若兰说,这局的裁决,保险公司没有话说,不能翻案。反过来,要是你陈伯对裁决不服,你倒可以去法院再告。"也就是说,"她一字一句,"它管得住保险行,管不住你。"

陈伯又问:"那最多能裁多少?"林若兰说一个数:一百万。"我这批货,正正好。"

陈伯收起传单,第二天就把索偿的单子整整齐齐递了上去。几个月后,他拿到裁决书。他没花一分钱,五位先生把他的案子从头看到尾。他这才知道,一个让保险行翻不了案、又不收投诉人一个铜板的班子,到底是怎么撑住一个街坊的。


📖 原文定义

向保险投诉局提出、涉及索偿的投诉实际上是由保险索偿投诉委员会裁决的。投诉委员会是由一位独立人士担任主席,保险投诉局对其之任命必须事先获得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的认可。

投诉委员会的其余四位委员中,只有两位是来自保险业的,其余两位则为业外人士。

不论胜诉与否,投诉人都毋须缴付任何费用。

投诉委员会可裁定的赔偿金额最高为100万港元,保险人无权就裁决进行上诉。但如果投诉人对裁决不满的话,则可采取法律行动。

💡 对应点

故事元素 概念对应
林若兰推来的红边传单 保险索偿投诉委员会的受理渠道
主席须官府点头、且与保险行无瓜葛 独立人士任主席,任命须经财库局局长认可
四位先生里两位行里、两位行外 四位委员:两位来自保险业、两位为业外人士
陈伯不花一分钱 投诉人不论胜诉与否毋须缴付费用
最多一百万、保险公司不能翻案、陈伯不服可上法院 赔偿上限100万港元;保险人无权上诉;投诉人可采法律行动

📝 来源:保险考试1 · 第6章 · 6.1.3a 保险索偿投诉委员会的结构及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