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3 保險投訴局(Insurance Complaints Bureau ('ICB'))¶
⚖️ 寓言故事 —— 《那扇门背后》¶
陈伯陪着阿英敲开那扇门之后,心里一直惦记着这个地方。
这是个不大的办事处,不在法院,也不在洋行。门楣上的牌子写明:保险投诉局。陈伯头一回进去时,没抱太大指望——他活了这么大岁数,见过的「局」「会」「处」,多半是摆设。可这一回,他出来时,脚步轻了些。
过了些日子,他特意拉着林若兰又走了一趟,不为告状,是想弄明白这地方到底是怎么回事。接待他们的是位文员,梁志明那天恰好也来送一份卷宗,三个人就在门口的木椅上坐了一会儿。
「陈伯,」梁志明压低声音,「这局,不是以前那个『索偿投诉局』了。我听行里老人讲,旧的那个几年前就撤了,换成了现在这个——听说是开年那阵子挂牌的。」
林若兰接过话:「撤旧换新,是有道理的。旧的只管一种事:赔不赔的纠纷。可街坊跟行里闹起来,不只是赔不赔。」
陈伯点头:「那还闹什么?」
「多了。」林若兰说,「比方说保费算错了、保单里哪一条写得不对、退保退少了——这些跟赔不赔没关系,可一样是客人吃了亏、口袋里少了钱。新局多了这么一摊,专管这种『不是赔不赔、却是钱上的事』的纠葛。一新一旧,差别就在这。」
陈伯「哦」了一声:「那只要是钱上的事,它都管?」
「也得看。」林若兰顿了顿,「有一摊它明摆着不管——卖保单的人胡来的事。」
梁志明听到这儿,脸一红。他知道这话指的就是他这号跑街的。陈伯瞥他一眼:「小哥胡来,上哪儿告?」
「另有地方。」林若兰说,「这局只裁保单上、钱上面谈不拢的。小哥骗人、强卖、耍滑,归另一套规矩管,不进这扇门。」
陈伯心里记下这条界线。他又问:「那它裁得公不公?它也吃行里这碗饭吧?」
林若兰摇摇头:「这正是它的巧处。全香港做个人保险的行,都得入这个局做会员——不是你想不想,是必须。可它裁的人,不全是从行里出来的。」她指了指里间办公室的门,「听说里头坐八个人定事,一半是从没卖过保、没吃过这碗饭的业外人,连带头那一位都是。另一半才来自行里。两边坐一桌,谁也别想偏到哪去。」
陈伯沉默了。他望着门楣那块牌子,第一次觉得「局」这个字有了分量。一个不在法院、不收大洋、坐堂的人一半是局外人的地方——专替街坊跟行里把钱上的事讲明白。阿英那笔钱,最后就是这儿裁下来的。
他起身时,对林若兰说:「旧的不够,换新的;赔的事不够,加一摊钱的事;行里的人裁怕偏,就拉一半局外人来。这地方,是把『讲理』两个字,一样一样搭起来的。」
📖 原文定义
保險投訴局(Insurance Complaints Bureau)(‘ICB’)於 2018 年 1 月 16 日成立,旨在取代保險索償投訴局(Insurance Claims Complaints Bureau)(‘ICCB’),提供另類調解糾紛機制,以助解決個人保險合約所引起的、並屬於金錢性質的保險糾紛。除了透過現有的裁決方式處理涉及索償的糾紛以外,保險投訴局還於 2018 年 7 月 16 日推出了一個新的調解服務,處理與索償無關但涉及金錢性質的保險糾紛。值得留意的是,涉及保險中介人不當行為的糾紛,並不在保險投訴局的職權範圍之內。 所有在香港從事個人保險業務的獲授權保險人均必須繼續申請成為保險投訴局的會員,而保險投訴局的獨立性與公正性可略從其董事會的組成反映出來——- 其中四位董事(包括主席)為業外人士,及其餘四位則來自保險業界。
💡 对应点
| 故事元素 | 概念对应 |
|---|---|
| 「旧的撤了,换现在这个」 | ICB(2018.1.16 成立)取代 ICCB |
| 不在法院、不收大洋的办事处 | 「另类调解纠纷机制」,免上法院 |
| 阿英的赔不赔纠纷 | 裁决方式处理索偿相关纠纷 |
| 保费算错、退保退少 | 2018.7.16 新增调解,处理非索偿但金钱性质的纠纷 |
| 「中介人胡来不进这扇门」 | 中介人不当行为纠纷不在 ICB 职权范围 |
| 全港个人保险行都得入会 | 所有获授权个人保险人必须成为会员 |
| 八人定事,一半业外人 | 董事会四位业外人士(含主席)、四位业界,保独立公正 |
📝 来源:保险考试1·第6章·6.1.3 保险投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