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d 控权人、董事、管控要员及获委任精算师须属"适当人选"¶
📜 寓言故事 —— 《坐得上这把椅子》¶
那年上环有桩闲话。一家行要换个管事的,新来的那位是有钱人,出手阔绰,可街坊里头有人记得他早年的事——做过一桩不大体面的生意,被别处管事的人敲过警钟。这消息传到陈伯耳朵里,他只说了句:"坐这把椅子,光有钱不行。上头得过一眼,看这个人配不配坐。"
梁志明那阵子常来账房帮忙,听了这话,问陈伯:"什么人才算配?"
陈伯没直接答,反而问他:"您说,一个人要替满街的老百姓管那一大笔保钱,您最想先知道他什么?"
梁志明想了想:"他懂不懂这行。"
"对。"陈伯点头,"念过什么书、做过什么事、有没有这行的经验——这是头一样。可光懂行还不够。"他竖起第二根指头,"这人做事,能不能称职、能不能公正、手干不干净——您敢把保钱交给他么?"
林若兰正好抱着一份文件进来,听见后半截,接上:"还有,这人在外头的名声。他的信誉怎么样、做事靠不靠得住、做人诚不诚实——这些街坊里头都查得出来。再加上他自家的财政状况,自家欠一屁股债的人,您敢让他管别人的钱?"
陈伯指指她:"您说全了。上头断一个人配不配坐这把椅子,看的就是这几样:学历资历经验、能不能称职公正地做事、名声品格诚信、自家的财政状况。还有一样——"他压低声儿,"要是这人以前被别处管事的敲过警钟、罚过,那也得算进去。再就是,这人要是属于某个公司集团,集团里别的公司、别的管事的人有什么风声,上头也要一并看。还有这人手底下另外做的别的生意,稳不稳,也是一桩。"
梁志明问:"那精算师呢?算账的那种?"
林若兰答:"做长期险那种行,要请一位委任的精算师。这位精算师也得是适当的人选,而且——和那些董事、掌权人一样——坐上这把椅子之前,得先让上头认了才行,不能自家私底下就请了。"
陈伯把账本一合,叹了口气:"您瞧,一家行稳不稳,不光看账上的数字。掌舵的是些什么人,比账面上的数更要紧。一把椅子坐错了人,再厚的家底也能给掏空了。"
林若兰点头,又补一桩:"还有个说法,跟这'配不配坐'沾边,又不完全是一回事——就是一家行自家立的一套内部规矩和守则,管着自家怎么运作、怎么看着自家不出岔子。上头为此专门发了一份指引,把期望的最低标准订得明明白白——风险怎么管、承保怎么管、理赔怎么管、审计怎么查、客人怎么待,全都写在里头。这套规矩立得好,行里头才有人看着、有人管着,出了事才有人担着。"
梁志明这才明白陈伯那句话的分量。坐这把椅子的,不能只是有钱、有脸,得是经过上头一只眼睛从头到脚看过、认了的人。而椅子底下,还得有一整套自家立的规矩,撑着这把椅子不歪、不倒。保钱交到这样的人手里、这样有规矩的行里,街坊才睡得着觉。
陈伯把那份要换人的文书重新锁回抽屉:"坐得上是一回事,坐得稳是另一回事。这把椅子,上头给看着呢。"
📖 原文定义
获授权保险人的控权人、董事及管控要员须属担当相关职位的适当人选。另外,获授权保险人委任此等人员之前,必须取得保监局的认可。经营长期保险业务的保险人的获委任精算师同样必须符合"适当人选"的相关要求,其委任亦必须取得保监局事先认可。 保监局在就此目的而断定某人是否属于适当人选时,会考虑以下事宜:(a)该人的学历、资历或经验;(b)该人是否有能力称职地、诚实地并公正地行事;(c)该人的信誉、品格、可靠程度和诚信;(d)该人的财政状况或偿付能力;(e)任何其他主管当局或规管机构针对该人采取的纪律行动;(f)如该人是某公司集团中的一家公司,关乎该集团中的任何其他公司的资料;及(g)该人正经营或拟经营的任何其他业务的状况。 与"适当人选"概念有关连但又不尽相同的是公司管治概念。"公司管治"是指一家公司为管理和监控其业务及事务而订定的内部规例和守则。保险业监管局发出了《获授权保险人的公司管治指引》(《指引10》),订明期望获授权保险人在公司管治这方面所能达到的最低标准。
💡 对应点
| 故事元素 | 概念对应 |
|---|---|
| 坐这把椅子上头得过一眼 | 控权人、董事、管控要员须属适当人选 |
| 坐之前得先让上头认了 | 委任前须取得保监局认可 |
| 精算师也得是适当人选、先认再请 | 获委任精算师同样须适当人选及事先认可 |
| 学历经验、称职公正、名声诚信、财政、旧罚、集团背景、别处生意 | 断定适当人选的七项事宜 |
| 一整套自家立的内部规矩 | 公司管治——内部规例和守则 |
| 指引订明最低标准、风险管理审计理赔全写进去 | 《指引10》涵盖的最低标准 |
📝 来源:保险考试1 · 第6章 · 6.1.1d 控权人、董事、管控要员及获委任精算师须属"适当人选"